目前各国对危险货物进出口均有严格的控制,所以对危险货物报关有一定的要求。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报关危险品注意事项:
一、在危险货物出口前,向进口报关公司提供危险货物的说明书(在危险货物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中英文名称、危险货物等级、危险货物的法规页码和联合国编号),并要求海关予以接受。
二、如港口收到此危险货物,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
三、订舱前,我司须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注册申请表》和《包装鉴定申请表》,如公司已在港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则无需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注册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公章,将两份文件交厂,由厂向当地商检局申请,进行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四、订舱时,除一般单据外,还需提供下列单据:危险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情况的鉴定报告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报告单(纸箱)注:有时装箱证明是必要的。
五、订舱时如危险品不属同一种类,则危险货物的订舱必须按其不同种类的危险特性分别办理订舱,以便船方按其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按《国际海运危规》中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运输,以确保安全。
如一份信用证及一份合同中规定的氧化剂、易燃液体及腐蚀性物品同时出货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必须在托运时按三种不同性质的货物分别缮制三份托运单,切不可一份托运单同时出货三种性质不一致的货物;否则,船方将三种性质不同、互不兼容的货物装在一起,极易相互接触,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燃烧、爆炸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