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企业在办理货物报关业务时,都是能够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的,但是,总有一些企业因为不按常理“出牌”,导致货物无法正常报关,那该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以下特殊情况下上海进口清关公司是如何处理的。
进口货物未报关超期
一些货物在抵达码头后乘风破浪,然后再卸货,收货人应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向上海进口清关公司申报。超过规定期限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下列两种情况
1.保税货物、临时进口货物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其他海关有关手续的。
2.转口、转运和通运货物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未运输出境的。
错误卸载或溢出的进口货物
通过进境运输工具运载进境并因故卸载至海关监管区或其他海关核准的场所,未列入进口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进境的误卸或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核后,由海关核准的货物运往海关监管区或其他海关核准的地方,未列入进口货物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的,误卸或溢出的进境货物,经海关核准的,自该货物运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报关。
但是,获得海关申请后,可以延期三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进口手续。超出规定期限,未向上海进口清关公司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手续的,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取消进口商品
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由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或污染环境的废物或货物,不得声明放弃。在符合国家规定,并办理申报进口手续,准予进口的外,由海关责令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运载该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负责人退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