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商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照贸易合同和有关标准,对进口商品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残损情况进行检验鉴定。
如果清单上列出的进口商品(法检商品),收货人和食品进口报关公司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相关资料和单证,收到报验后,由检验机构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
一、进口食品商检资料
1、按品名、品牌、原产地(地区)、规格、数量、重量、总价值、生产日期等逐项申报。
2、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凭证。
3、向出口国(地区)提交原产地证明和正式的检疫(卫生)证书。
4、对一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提供各进口食品标样3套及中文简体翻译件。
5、产品的进口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进口商和海外生产商备案,代理报检委托书。
二、检验完毕后,对商品进行检验、检验
1、食品是否与农药、化肥和其他化学物质混合,是否存在污染、腐化、异物、霉变、臭味、虫蛀及其他感官性状的异常。
2、冷冻食品是否解冻、包装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必要时,可增加包装食品开箱倒包率。
3、对包装食品的检验商标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品种、数量与报验相符等,并做现场检验检疫记录,初步判断货物情况后进行抽样。
4、抽样依据不同的种类、品种、包装形式和检验要求,除非另有规定,食品进口报关抽样必须符合GB5009.1中的取样要求。对进行原则抽样,每种抽样品种至少三个,每件重量不少于0.5公斤。
3、检查结果,样本本要经过化验室检查,从采集到送检全过程不得有污染,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四、检查标签
按提供的标签样张及中文标签预先印刷,严格按照《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进行审阅。
五、贴标签
按备案中文简体标签样张打印,约需1-2天完成标签。
六、领健康证明书
检验合格的食品,经登记后,当天可以签发卫生证书,不合格退运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