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检验是保证进口安全的重要环节。进口货物的检验分为报验、检验、出货三个过程,需要向当地商检局报检需要提交合同、进口备案号、进口许可证、装箱清单、提单、报关委托书等资料。
进口申报形式
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报关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验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报验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验》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手续的报验。
2、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对进口的货物进行“种类清单”检查。请报验单位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表》,然后向当地的商检机构申请。在申请检验质量、规格时,还应提供国外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必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还须提交成交小样。以上文件可作为对责任方进行检查、鉴定和判断的基础。
3.未列入“种类表”的进口货物,由收用部门自行组织检验,并向当地商检机构报告检验结果。增加发现的质量、数量等问题,应保持现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提出申请。
检验检疫、出证
商品检验机构接受上述申请后,由商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并且在外贸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检查合格的,出具《检验状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不予进口,由收货部、收货部送订货公司处理对外索赔。
以下是进口报关食品的例子:
1、港口接货准备单证报检商检,商检单后先放行通关再检验检疫。
2、在征税放行后,货物转至商检监管仓库,商检派人按一定比例抽样化验。验检通常需要15-20个工作日,货物在监管仓库不能提取,待检验检疫报告后,合格提货自由销售,无合作不予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