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进出口代理工作中,危险货物的托运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人为了节省运费,将危险货物作为一般货物托运的做法,也有部分货主和进出口代理对危险货物缺乏认识,把不适合危险品的货物作为危险品运输,既浪费了运费,也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两者都不正常,应加以克服和改正。
一、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具备哪些条件
进出口代理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尤其是装船时,必须具有船舶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因此,对于高度危险货物托运,应事先了解船舶是否适运,以免在配船后导致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二、对危险品的托运申报予以实事求是处理
对于危险品的托运和报关,进出口代理公司应从实际出发,切不可不报.不报.瞎报。
危险品由于对运输的要求较高,运费也高于一般货物。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目前业务难做的情况下,我们既要考虑成本核算.减少费用支出;也要考虑风险因素,保证航运安全,两者都要兼顾。
1.《国际海运危规》清单所列的货物未必都是危险货物。确认一种货物是否属危险品,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物理化学性质.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决定,不可单用名称来衡量。
2.没有在《国际海运危规》清单中列出的具体清单,不能说明并非危险货物。危则不是一部万宝书,它不可能包罗万象,一字不差,一字之差,一丝不苟。尤其在当今世界科技日日月夜不断发展,新产品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新危险货物在日积月累中不断增加。因此,对于那些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即使危规未列明,我们仍应在运输时实事求是地申报为危险货物,以利于航运安全。
3.除《国际海运危规》外,每个国家都有其进出口代理自身的危规,为了遵守各国的规定,如果一国危规将其列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出口到该国,即使《国际海运危规》没有列入这一物质,也应当将其列为危险货物。
三、正确、严格的运输手续和装箱步骤
应严格按照进出口代理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手续及装箱。交通运输部对危险品的装卸,制定了多项规则,每港口的执法机构都是港务监督,例如上海港务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