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和运输进出口代理货物的合同中,买方的责任从卖方责任终止的时刻开始。这些责任包括支付运费,保险费,税金和关税。销售合同的规定可能要求卖方在销售点,出口港,目的地港口或买方的处所转让这些责任。然而,由于公司或国家的销售合同容易被误解,国际商业条款或国际贸易术语被引入为货物进出口代理运输中买卖双方的运费,保险和税务责任提供标准参考。
国际商会由国际商会制定,修订和分类。2010年,国际商会发布了11项国际贸易术语,包括支付运费,运费,成本运费,成本保险和运费,交付地点,交付运费,码头运送,免费运送,免费运送和免费在船上。一些国际进出口代理贸易术语严格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其余的则全面使用。
每个国际进出口代理贸易术语都会出具关于出发,付款或货物交付的具体说明。这些说明分为四组国际贸易术语可以识别其第一个字母的字母。他们分配卖家负责承包和支付最低运输成本,买家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和风险。卖方承担D组国际贸易术语下的运费和保险费用。唯一的“国际贸易术语规则”,要求买家从卖家处所收取货物。由FAS,FCA和FOB组成的F类国际进出口代理贸易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买方承担运输和运输货物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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